破產保護救樂團?正反兩方大辯論

在費城管弦樂團(Philadelphia Orchestra,簡稱PO)向法院提出「破產保護」後,無論內部與輿論都評價兩極。在當地媒體費城網(www.philly.com)日前的報導中,就出現了樂團管理方與樂手的正反意見對決,管理方認為這是樂團唯一的反撲機會,樂手們卻堅稱這是推卸責任的短線操作,徒然毀壞樂團信譽。

攤開兩方論點,其中不乏矛盾曖昧之處,樂手方認為破產完全不必要,並強調PO資產數目仍大於債務,然而管理方表示他們已用完非限制性資金,如動用剩下的限制性資金會導致未來潛在的財務問題。至於樂手指控管理方在行銷方面的失職,相關職位長期遇缺未補,管理方則全無回應,只表示近五年來聽眾人數從2萬5千人降為1萬5千人,不但讓他們損失大量票房收益,也間接減少了贊助者捐款。

至於薪資問題,樂手表示他們當初可沒有「要樂團簽下無法應付的合約」,現在管理方竟然逼人毀約,還在使出破產「奧步」後才要求他們配合募款活動。管理方則表示破產是目前能讓樂手損失降到最低的方法,然而對於已退休樂手的退休金會因此受到影響,他們則隻字未提。更讓樂手不滿的是,他們認為光是申請破產保護的繁雜訴訟費用就足以用來解決財務問題!

相較於樂手擔心此舉帶來的名譽與額外財務損失,管理方仍把矛頭全部指向聽眾流失,並呼籲大家一齊拯救樂團,然而在眾多爭議性的言論及舉措後,聽眾是否回籠,看來還是個大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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