貝多芬:環繞姪子卡爾的養育權訴訟

貝多芬:環繞姪子卡爾的養育權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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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邊聽邊讀.貝多芬精選曲集​人因有肉體而活在這個世上,而引領肉體的重要關鍵是精神。古今中外,許多人都爭辯著究竟肉體是與精神合一?還是各自獨立?但即使是肉體與精神各自獨立的論述,如何決定何者為先也不是個簡單的問題。音樂史上,以精神勝於肉體的有名人物就是貝多芬(Ludwig van Beethoven,1770 ∼ 1827)。因為耳疾,到晚年階段只能使用筆談的貝多芬,可說是「從苦難到歡愉」,以靈魂生存在這個世上;而貝多芬的音樂則讓...

**▏邊聽邊讀.貝多芬精選曲集** ​ 人因有肉體而活在這個世上,而引領肉體的重要關鍵是精神。古今中外,許多人都爭辯著究竟肉體是與精神合一?還是各自獨立?但即使是肉體與精神各自獨立的論述,如何決定何者為先也不是個簡單的問題。 音樂史上,以精神勝於肉體的有名人物就是貝多芬(Ludwig van Beethoven,1770 ∼ 1827)。因為耳疾,到晚年階段只能使用筆談的貝多芬,可說是「從苦難到歡愉」,以靈魂生存在這個世上;而貝多芬的音樂則讓我們靈魂得以進階,使我們的肉身得以獲得救贖。一般人不論具有多麼深厚的知識,都無法與肉體有深刻的結合體驗,但是貝多芬的肉體卻可以活出與他人不同的生命歷程,這些歷程也讓我們有機會見識到他以「靈魂」創作的音樂。我們可以透過訴訟記錄窺視他的日常生活,以及他在音樂上投注的熱情。 貝多芬與我們一樣是人,面對訴訟的反應也與我們無異,然而他經歷的卻是一場冗長無趣的訴訟。一八一五年十二月,貝多芬開始與弟媳瓊安娜(Johanna,娘家姓氏為Reiss,一八○六年五月二十五日與貝多芬弟弟結婚,同年九月四日生下卡爾)打官司爭取姪子卡爾(Karl)的監護扶養權。事情是這樣的,一八一五年十一月十五日,小貝多芬四歲的弟弟卡斯帕.安東.卡爾(Kaspar Anton Karl)臨終前,託付哥哥貝多芬照顧他年僅九歲的兒子卡爾一案,歷來監護權官司若進入司法程序,就會留下紀錄,無論如何,都會比非正式紀錄的文字或是外界評論來得確實。先來看看根據非正式的紀錄文字與外界評論,因為貝多芬如此執著姪子的監護權,讓人產生不少疑問,認為卡爾的母親瓊安娜是有名的「永遠的愛人」,或是認為卡爾是貝多芬的兒子。

▲電影《永遠的愛人》劇照 一九九四年伯納德.羅斯(Bernard Rose)導演就根據這個傳說製作執導《永遠的愛人》(Immortal Beloved)這部電影。以當時情況看來,貝多芬音樂上的成就足以讓人想要窺視他的私生活,所以難免會出現這樣的傳說故事。然而,根據貝多芬於法庭上的記錄顯示,上述都只是鄉野傳說,與事實並不相符。傳說僅僅是傳說,而我們現在就根據訴訟紀錄來分析事情的始末。 貝多芬的弟弟卡爾罹患了肺結核,於當時醫療技術而言,肺結核等同如今的愛滋病或是癌症末期一樣,屬於不治之病。他於得知病情之後囑託哥哥貝多芬為他兒子的唯一監護人,但不知為何在臨終之前卻追加孩子的母親瓊安娜為共同監護人。 依據法庭的紀錄,貝多芬正是針對這項追加提起否認之訴,而這裡會出現的疑問,正是為何貝多芬的弟弟一開始會選擇貝多芬為他兒子的唯一監護人?而又因為什麼考量,在臨終之前改變心意呢?我們可以藉由法庭紀錄推敲出一點線索。 根據貝多芬的訴訟資料說明,弟弟卡爾認為他的夫人瓊安娜沒有擔任母親的資格,且瓊安娜有前科紀錄,她曾於結婚前、也就是一八○四年,曾偷竊家中財物離家出走,兩年後與貝多芬的弟弟結婚時,也犯過同樣的罪,由此證明,瓊安娜生性奢侈、愛好奢華。再者,根據貝多芬提出的資料顯示,瓊安娜持續犯下偷竊罪,她更是於一八一一年犯下嚴重的罪行:她賣給了某個人一條價格昂貴的珍珠項鍊,接著跟警察告發珍珠項鍊遺失,然而不久後卻被發現堂而皇之地戴著那條項鍊亂跑,最終於一八一一年十二月被法院宣告詐欺、偷竊成立。因為瓊安娜有這樣的紀錄,可以理解為什麼貝多芬如此厭惡她,同時也讓他懷疑弟弟過世之前瓊安娜所懷孩子的身世;當瓊安娜懷孕之時,她丈夫、也就是貝多芬的弟弟早已身患重病,因此貝多芬認為這個孩子可能是別的男人的孩子,而瓊安娜與貝多芬訴訟正如火如荼之際,才生下這個孩子。

▲貝多芬的姪子卡爾(Karl)畫像 依據法庭記錄看來,前述「瓊安娜戀人」之傳說,與事實有所出入,反而能夠理解貝多芬雖然單身,卻對於姪子的監護權相當執著的原因。瓊安娜的前科紀錄與有罪判決的紀錄,都存放在國家法院的公文書中,皆屬可以查證的紀錄;再者,任何人都看得出來,這位鬼才藝術家、藝術偏執狂貝多芬怎麼可能會認同有這類紀錄的女性。 總之,貝多芬決心遵循弟弟的遺言,肯定不願意弟弟的兒子、也就是讓卡爾的監護權落入瓊安娜的手裡,為了將姪子帶回,他認為弟弟最後變更的遺言,也就是讓哥哥貝多芬與妻子瓊安娜共同監護的部分有疑慮,認為瓊安娜是趁弟弟臨終前意識混沌之際欺騙弟弟或是偽造遺書。一八一五年十二月的法庭攻防,貝多芬就是主張弟弟於臨終前追加的遺言,因為弟弟當時重病意識不明,所以無效,而維也納法院接受貝多芬的主張,於一八一六年一月九日判決貝多芬是姪子卡爾的唯一監護人。 雖然貝多芬贏得訴訟之後,能夠向瓊安娜要求損害賠償,但是他們僅約定瓊安娜需支付部分的扶養費用,卡爾也於一八一六年二月二日轉學至維也納的嘉耶當.吉安那塔希歐.多.里奧(Cajetan Giannattasio del Rio)寄宿學校,貝多芬也搬至姪子學校附近,並讓自己的弟子徹爾尼(Carl Czerny)指導卡爾鋼琴。然而不到三年就出現翻盤的局面,這是因為一八一八年一月瓊安娜提出的新主張...... ​ **全文請見:** ## **音樂家被告中!今天出庭不上台——古典音樂法律攻防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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