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詩樂誌】英國女王/國王音樂大師——兼紀念佛漢.威廉士150歲冥誕(2)

▲(左至右)第一位英國國王音樂大師尼古拉斯.拉尼爾;莫里斯.格林和博伊斯,師徒均曾擔任國王音樂大師,維繫英國獨特儀式合唱音樂的傳承

在14世紀,英格蘭的職業音樂理論上受王室監管,並由「國王吟遊詩人」或「國王音樂家」管理其他職業音樂家。15世紀中期,亨利六世任命一組皇家委員會來監管吟遊詩人,愛德華四世則於1469年頒行一部皇家吟遊詩人行會法規。不過,音樂乃法規縛不住者,這些監管效力有限,大多僅止於「名義上」。

第一位正式獲得「國王音樂大師」頭銜的人是尼古拉斯.拉尼爾(Nicholas Lanier)。當時英國在音樂方面尚無太強的本國意識,廣納歐陸各地影響和人才。拉尼爾家族多位成員原為法國皇家音樂家,因為篤信胡格諾派而遭迫害,於1561年避居英國。

拉尼爾家族還與其他音樂家族聯姻,尼古拉斯的叔母艾蜜莉亞.巴薩諾(Emilia Bassano)是來自威尼斯的義大利音樂家之女,婚前與女王伊麗莎白一世的堂兄宮務大臣等多位名士有過風流韻事,甚至被認為很可能是莎士比亞「我如何能把你比做夏日?你比它更加可愛而溫婉」等20多首十四行詩書寫的「黑髮女士」(Dark Lad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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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位英國國王音樂大師尼古拉斯.拉尼爾的音樂

身為英國當時重要音樂家族的傑出成員,拉尼爾也是視覺藝術行家,於1625年奉旨造訪義大利各地,為國王查爾斯一世收集畫作,其中包括曼圖亞公爵的大部分藝術收藏品。此時在西方音樂史正處於文藝復興時期和巴洛克時期之交,拉尼爾接觸蒙臺威爾第(Claudio Monteverdi)等創作的新義大利音樂,而成為最早將單曲調音樂(monody)和宣敘調(recitative)引入英國的作曲家之一。

拉尼爾回國後,於1626 年被查爾斯一世任命為國王音樂大師,因為類似前代「國王的音樂家」的職務,他也是唯一曾認真嘗試將王國內所有音樂家納入公會管理的音樂大師。不過,當時音樂大師的主要職務已是管理君主的宮廷樂團。

1642年,議會派「圓顱黨」與保皇派「騎士黨」之間因管理體系和宗教自由等對立引發內戰,即清教徒革命(Puritan Revolution)。議會派領袖奧立佛.克倫威爾(Oliver Cromwell)於1649年罷黜反對自己的議員,更處決查爾斯一世,改制為共和國,國王音樂大師拉尼爾也逃亡到荷蘭。1660年斯圖亞特王朝復辟,拉尼爾隨之歸來復職,繼續侍奉查爾斯二世。

▲普賽爾《瑪麗女王的葬禮音樂》

1666年拉尼爾去世後,查爾斯二世任命法國小提琴家路易斯.格拉布(Louis Grabu)繼任國王音樂大師,1674 年再由英國本國培養的尼古拉斯.史塔金斯(Nicholas Staggins)接替。當時音樂家行會衰落,並於1697年後倒閉,國王音樂大師的主要職權縮限為宮廷相關音樂事務。偏偏連續兩任大師都在作曲方面皆非真正具備才華,當需要為重要場合提供音樂時,他們常求助於其他知名作曲家,包括英國巴洛克時期代表音樂家亨利.普賽爾(Henry Purcell)。

例如:1694年瑪麗二世感染天花駕崩,普賽爾為這位廣受愛戴的女王之葬禮創作了合唱讚美詩《上帝,你知曉我心中一切秘密》和四隻長號演奏的《進行曲與坎佐那》。當時的唱詩班成員讚嘆:「在場的所有人——不論他們是否對音樂有所瞭解——都從未聽過如這樂曲一樣精緻、莊嚴、如天堂一般,同時又無比平實、自然的音樂。所有人都流淚了!」據學者考證,其實當時皇室重點委託的是其他作曲家的音樂,普塞爾只有兩首曲子被使用,卻喧賓奪主,更堪稱英國史上最偉大君王喪禮音樂。這也反映選拔標準與專業能力之間的落差,還有官方榮銜的政治等非專業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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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埃克爾斯《安妮女王的生日音樂》(Birthday Music for Queen Anne, 1702)

1700年6月,威廉三世任命的約翰.埃克爾斯(John Eccles)是在職時間最長的國王音樂大師,35年間成為四朝元老(威廉三世、安妮女王、喬治一世和喬治二世)。

在被任命之前,埃克爾斯已是一位著名的作曲家,《格羅夫音樂詞典》描述為繼普塞爾之後「毫無疑問最重要的振興劇院作曲家」。儘管如此,他仍然承襲前任委託其他作曲家創作的做法,其中包括韓德爾的多首傑作。

韓德爾的成就絕非埃克爾斯可比,他在漢諾威時就曾侍奉還是選帝侯的喬治一世,反映與這位舊主微妙關係的《水上音樂》、日後受喬治二世委託譜寫《皇家煙火》,均為傳世經典。然而,由德意志布倫瑞克王朝分支入主英格蘭的君主必須表態重視英國,所以韓德爾在作曲方面的傑出地位「顯然無法使他成為國王音樂大師榮譽的合適人選——來自漢諾威的國王優先選擇無可挑剔的本土音樂家」。這也反映英國本土作曲家的衰落,如音樂史一般宣稱:普塞爾之後直到艾爾加,約200年間,英國音樂史上未曾出現足夠代表性的作曲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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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德爾為安妮女王生日譜寫的頌歌《光明神聖的永恆之源》(Ode for the Birthday of Queen Anne: Eternal Source of Light Divine, HWV74,1713)

1735年,埃克爾斯於去世後,繼任的國王音樂大師為莫里斯.格林(Maurice Greene)。之前,他已經擔任聖保羅大教堂和皇家教堂的管風琴師和作曲家,在合唱樂曲方面尤有成就。

不過,莫里斯.格林擔任國王音樂大師20年,逐漸年邁體衰,難以應付職務,經常請老學生博伊斯(William Boyce)代為創作音樂。1755年12月,格林去世後,博伊斯順理成章繼任音樂大師,並續成恩師生前未及編完的頌歌集(anthems)。

博伊斯是18世紀最重要的英國作曲家之一,先後結識韓德爾、葛路克、J.C.巴赫和神童時期的莫扎特等巴洛克晚期和古典時期音樂家,並受到他們的肯定。在國王音樂大師任內,博伊斯為1760喬治二世葬禮、1761年喬治三世加冕和大婚等重要活動譜曲,《格羅夫音樂詞典》稱許為「氣勢磅礴、感情深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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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里斯.格林頌歌精選集

莫里斯.格林和博伊斯師徒維繫了英國獨特儀式合唱音樂的傳承,與歐陸主流採用拉丁文經文不同,歌詞採用英文,結構與和聲上傾向簡樸,以便清楚地聽明歌詞。

博伊斯於1779年去世後,繼任音樂大師的約翰.史坦利(John Stanley)仍是格林的老學生,不過,他為官方創作的15首頌歌幾無倖存。18 世紀最後一位國王大師威廉.帕森斯爵士(Sir William Parsons),人緣極佳、更是第一位被封為爵士的英國職業音樂家,但據稱這一榮譽更多因為「他的(事務)功績而不是他的樂譜成績」,在作曲方面才能有限,而他創作的宮廷音樂也大部分失傳。

▲博伊斯:頌歌《王必歡喜》(The King Shall rejoi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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